音乐学科组教师工作考核、评优选先及外出培训制度
音乐学科组教师工作考核、评优选先及外出培训制度
一、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为落实音乐学科组各项工作,加强学科组教研纪律,进一步发挥学科组职能作用,调动学科组教师教学、教研积极性,提高本组教师教学及教研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管理:
1、教案检查:
备写教案是课堂教学的前提,要求我组教师严格按照教案备写的相关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备写教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和课后记录工作。教案每月一查,具体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要求教师自觉及时送交教案,以便检查、记载、评定。
2、公开课或讲座:
公开课是学科组教研工作的主要形式,也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要求我组教师每人每年至少上一节公开课或主持一次讲座。公开课或讲座由学科组或教研组安排。
3、演出比赛:
我校的演出任务和比赛活动比较多,也具备优良的演出比赛资源,学科组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潜能,积极参加市县校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活动。
4、课题研究:
鼓励本组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把自己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成教育教学论文;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把教研成果直接运用到实际课堂教学中去,大面积提高教学成绩。
(二)、奖惩办法:
奖惩结果应与学校考核制度里的学科教研一项对应,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教研活动(包括公开课的听评)迟到每次扣0.5分,因私事请假缺席扣0.5分,无故不参加扣1分;
2、教案送签不及时每次扣0.5分;
3、相关材料(如学科计划、课题方案总结等)上交不及时扣0.5分,不上交扣1分;
4、完成公开课或讲座任务加1分;
5、参加或指导演出比赛的,根据成绩加2-5分;
6、完成课题研究的相关工作(如课题研究方案、实施计划制定、校本教材的开发与运用等)的,根据完成情况加2-5分。
二、评优选先制度:
评优树模每年一次,评选办法与学校分配给学科组的评优树模对应,具体确定办法如下:
1、被评老师需担任3年以上教学工作,具备良好的师德,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精湛的教学技能;
2、被评老师需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在工作考核中得分优秀,获得全组教师一致认可。
3、在本年度中,获县、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县、市、省级比赛获一等奖或特等奖的老师应给于优先考虑评优选先的资格。
4、在评优选先过程中,教师要顾全大局,学会谦让,平和心态,不能以己之利,破坏组内的团结与和谐。
三、外出培训制度: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音乐学科组也得到了很多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为了更好的利用这一资源,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1、原则上每位教师都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县内及市内的专业培训及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甚至推三阻四。
2、参加成都市外的培训学习的老师教龄不能低于3年,对于非常优秀的、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老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3、外出培训的老师学习结束后,必须写学习心得,把所学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在组内的教研会上进行交流,促进全组的发展。
双流艺体中学音乐学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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