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学校集体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在遇到特大火灾时,能够积极有效进行消防救灾,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将火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限度,现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石东华
副组长:李双华、陈双、贾先慧、邱仁建
成 员:胡 杰、向明贤、陈 玲、周永一、叶永德、张志勇、周 良、
贾成君、杨华福、韦 霞、黄国武、樊光耀、刘树根、刘志海、
邓思齐、王 谊、钟 耀、吴 杰、李小彬
2.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消防救灾工作,对全校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和学校集体财产安全负责.
3.工作小组
①抢险小组:由总务处主任等人员组成
②联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
③疏散小组:由安全处、德育处、教学处主任等人员组成
④事故处理小组:由校长室等人员组成
二、应急行动
1.当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发现人应及时拨打“119”或“110”报警,并及时呼救和发出警告信号。
2.火灾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到学校集合,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地组织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抢险救灾工作。
3.各工作小组接到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开展抢险工作。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联络小组确保通讯畅通。
5.疏散小组及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转移,尽最大可能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6.根据情况,尽最大努力抢运学校贵重财产,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7.全体师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确保抢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8.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政策规定,积极进行事后处理工作,做好相关书面报告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责任追究
在火灾发生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党员干部,擅离岗位或工作推委,师生员工不听从现场指挥,造成重大损失,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