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017-06-01 10:34:0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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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石东华
副组长:汤锡波、李双华、陈双、贾先慧、邱仁建
成 员:胡 杰、向明贤、陈 玲、周永一、叶永德、张志勇、周 良、
贾成君、杨华福、韦 霞、黄国武、樊光耀、刘树根、刘志海、
邓思齐、王 谊、钟 耀、吴 杰、李小彬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区卫生监督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3、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