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供电管理制度

2017-06-08 11:17:25 admin 38

发电机供电管理制度

一、下列教学时间供电局停电后,由学校发电机供电

早上:6:30-12:15

下午:2:30-5:30

晚上:6:30-10:00

二、供电时间安排

早上:6:30-7:20学生公寓、食堂(其中学生公寓6:50-7:20);

早上:7:20-12:15教室、办公室;

下午:2:30-5:30教室、办公室;

晚上:6:30-9:20教室、办公室;

晚上:9:20-10:00学生公寓、食堂。

三、发电机供电先保教室用电。供电期间办公室、寝室禁止使用空调、计算机和电炉,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电和经济赔偿等处理。

四、发电信息由电工报告总务处,总务处通知各处室,各处室通知所属办公室及各年级、班级等相关责任人,并按发电要求检查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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