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供电管理制度
2017-06-08 11:17:2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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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供电管理制度
一、下列教学时间供电局停电后,由学校发电机供电
早上:6:30-12:15
下午:2:30-5:30
晚上:6:30-10:00
二、供电时间安排
早上:6:30-7:20学生公寓、食堂(其中学生公寓6:50-7:20);
早上:7:20-12:15教室、办公室;
下午:2:30-5:30教室、办公室;
晚上:6:30-9:20教室、办公室;
晚上:9:20-10:00学生公寓、食堂。
三、发电机供电先保教室用电。供电期间办公室、寝室禁止使用空调、计算机和电炉,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电和经济赔偿等处理。
四、发电信息由电工报告总务处,总务处通知各处室,各处室通知所属办公室及各年级、班级等相关责任人,并按发电要求检查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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